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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 重要提示: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本报告已经2023年4月26日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本行聘请福建普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本行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罗征洪、郭珍利签字的闽普和审字[2023]第0087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本行分管财务副行长蔡良平及财务部负责人许艺虹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法定中文名称: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英文名称:DongShan  RunXin  Village Bank Co.,Ltd
      法定代表人:王铁军
      董事长:张文彬
      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龙泉路193-50号
      办公地址: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西埔镇龙泉路193-50号
      邮政编码:363400
      电话:0596-5632008
      传真:0596-5632008
      电子信箱:dsrxczyh@163.com
      投诉电话:0596-563200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0031538810XD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S0043H335060001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福建普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业务发展及财务摘要
      2022年实现利润总额584.84万元,同比减少77.27万元,减幅11.67%;实现净利润450.23万元,同比减少40.96万元,减幅8.34%;资产利润率1.16%;资本利润率9.59%。
      2022年实现利息净收入2,067.06万元,同比增加66.71万元。
      (一)利润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 2021年
      一、营业收入 2,373.23 1,997.26
      二、营业支出 1,794.53 1,339.22
      三、营业利润 578.70 658.04
      四、利润总额 584.84 662.11
      五、净利润 450.23 491.19
      (二)财务指标                         单位: %
      项目 2022年 2021年
      资产利润率 1.16% 1.39%
      资本利润率 9.59% 11.45%
      成本收入比 61.90% 62.53%
      (三)资本指标                      单位:万元、%
      2022年末,资本充足率保持稳健水平,满足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                            单位: %
      项目 2022年 2021年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7.65% 17.44%
      一级资本充足率 17.65% 17.44%
      资本充足率 18.71% 18.51%
      杠杆率情况:                           单位: %
      项目 2022年 2021年
      杠杆率 11.34% 13.04%
      (四)资产质量                         单位:%
      项目 2022年 2021年
      不良贷款率% 1.62% 1.74%
      拨备覆盖率% 225.87% 178.50%
      贷款拨备率% 3.66% 3.11%
      (五)主要业务发展指标--资产负债情况
      2022年末,本行资产总计42,744.83万元,比上年末增加7,930.59万元,增幅22.78%。
      1. 各项贷款
      (1)截至2022年12月末,本行各项贷款余额30,055.04万元,比年初增加1,730.42万元,增速6.11%;其中涉农贷款余额28,620.88万元,比年初增加360.15万元,占比95.23%。本行上年末涉农贷款占比达99.77%,今年只考核涉农计划较年初增量300万元,已超额完成目标。
      (2)完成小微企业“两增两控”。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余额11,023.23万元,比年初增加1,118.68万元,增速11.29%,高于各项贷款增速5.18个百分点;小微企业户数为365户,比年初增加31户。2022年度累计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8.05%,比年初下降0.04个百分点,小微无不良贷款,小微不良率0.00%,同年初持平。
      (3)无还本续贷达到25%或每年提高5%的指标。2022年12月末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笔数占比98.21%,比年初提升1.96个百分点。金额占比98.95%,比年初提升0.81个百分点。两项指标均已达到监管指标。
      下沉网点,设立“润鑫驿站”,拓宽服务半径
      道周支行于2021年1月开立,该支行位于东山县黄道周广场,客流量较多,服务范围涵盖康美镇及铜陵镇等区域。2022年度支行通过开展各式各样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提升营销能力,积极落实“保存量、稳增长”工作,主动对接贷款客户,落实金融普惠政策,实现存贷款稳步增长。截至2022年末,道周支行各项存款余额6,605.14万元,同比增长2,559.40万元,增幅63.26%;各项贷款余额3,905.27万元,同比增长1,688.93万元,增幅76.20%。
      强化服务,振兴乡村
      (1)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东山润鑫村镇银行支持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乡村振兴服务部”,制定乡村振兴三年规划,推出支持乡村振兴2个特色产品“润鑫乡风文明信用贷”、“润鑫产业兴旺补充贷”。润鑫乡风文明信用贷余额11,108.81万元,润鑫产业兴旺补充贷余额3,528.21万元。
      (2)建立12个普惠金融工作站,并建立主联络人员包村制,贷款发放已实现覆盖东山61个村。2022年在普惠金融工作站“扫村串户”,开展营销宣传工作。一是绿色贷款服务,本年发放绿色贷款2笔,金额95万元。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绿色金融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业务发展部为绿色金融实施部门,已制定绿色金融工作方案。二是累计发放全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中“首贷户”户数7户,金额255万元。成立首贷领导小组及首贷中心,制定首贷户拓展相关方案。三是本年对台胞发放经营性贷款2笔,金额70万元。
      (3)本行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信贷资产质量较好。严格执行审慎原则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及一般风险准备。2022年贷款损失准备1,099.85万元,贷款拨备率3.66%;一般风险准备519.37万元,占风险资产1.52%。
      2.各项存款
      2022年结合“金融知识进万家”活动,多渠道拓宽各项存款,加大广告宣传力度,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线上线下活动等积极宣传本行与客户相知、相融、共同成长的理念,2022年末各项存款总额36,420.69万元,其中对公存款5,200.84万元,个人存款31,219.85万元。
      资产负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 2021年
      资产总计 42,744.83 34,814.24
      贷款 30,055.04 28,324.62
      贷款损失准备 1,099.85 880.71
      负债总计 37,899.09 30,274.27
      各项存款 36,420.69 27,097.93
      存款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各项存款 36,420.69 100% 27,097.93 100%
      1.对公存款 5,200.84 14.28% 2,413.76 8.91%
      2.个人存款 31,219.85 85.72% 24,684.17 91.09%
      三、网点建设
      机构网点情况:
      序号 网点名称
      1 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2 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周支行
      四、风险管理
      本行全面落实监管要求,持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已建立完善的全面风险管理政策,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已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在全面风险管理中的职责。
      (一)信用风险管理。
      1.风险分类方面:本行严格按照银保监会相关要求制定信贷资产、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制度。已制定《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贷款五级分类管理办法》、《东山润鑫村镇银行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施细则》,严格按照要求对贷款以外的资产进行分类:一是按照风险程度的不同,可划分为安全性和风险性两大类非信贷资产。安全性非信贷资产是指无风险或风险很低的非信贷资产,主要包括现金及周转金、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联行款项等非信贷资产项目。风险性信贷资产是指有风险或风险程度较高的非信贷资产,主要包括专项央行票据、同业债权、待处理抵债资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投资类资产、委托及代理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待处理财产损益、固定资产清理、历年亏损挂账等非信贷资产项目。二是按照非信贷资产的风险和预计损失程度,并根据一定分类标准和方法,可将风险性非信贷资产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5个类别,其中后三类合称为不良非信贷资产。本行严格按照风险分类相关制度要求,对资产风险进行准确分类。贷款以外的其他资产主要有存放同业、存放央行准备金、库存现金,实施限额管理及授权管理。在监管部门1104报表G11资产质量五级分类情况表第II部分:资产质量及准备金均能体现非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本行未发现存在通过虚假转让、违规出表等方式隐藏掩盖资产风险。
      2.风险暴露方面:同业投资(表内SPV)不存在债权不清晰,手续有重大瑕疵等情况。目前本行无抵债资产及债券投资。截至2022年12月末,最大单家同业融出比例21.47%,未超过25%比例,同业融出未形成逾期。不存在对外股权投资。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生息资产中不存在不良情况,不存在重大瑕疵、大额损失。表外信用风险资产不存在不良情形。
      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正常 28,797.14 95.81% 27,442.48 96.89%
      关注 770.97 2.57% 388.75 1.37%
      次级 109.47 0.36% 160.21 0.56%
      可疑 336.64 1.12% 158.58 0.56%
      损失 40.82 0.14% 174.60 0.62%
      合计 30,055.04 100% 28,324.62 100%
      不良贷款合计 486.93 1.62% 493.39 1.74%
      本行持续加强贷款客户集中度风险控制,客户集中度符合监管要求。                                单位:%
      指标 监管标准 2022年末 2021年末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 ≤10% 2.30% 2.49%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 ≤50% 20.87% 22.3%
      (二)市场风险管理。本行未经营外币业务,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是利率风险。对市场风险测算、管理、控制手段,操作人员应对市场变化较有经验,能够有效防范市场风险的规避和防范。在经济下行形势增加了市场风险的不确定性,虽然国内已进入降息周期,但本行利率风险仍稳定性较强。
      (三)流动性风险管理。本行已建立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出台《东山润鑫村镇银行流动性风险防控应急预案》、《东山润鑫村镇银行风险防控报告制度》,成立流动性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了风险防控报告制度。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及相关管理部门履行流动性风险管理职责,严格按照风险防控报告制度履职,有效管控风险。根据经营战略、业务特点、财务实力、融资能力、总体风险偏好及市场影响力等因素确定自身流动性风险偏好,明确正常和压力不同情景下愿意并能够承受的流动性风险水平,并根据流动性偏好制定有全面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一是各项流动性指标基本符合核心监管指标要求,流动性比例74.61%,超额备付率21.52%,存贷比例82.52%,流动性风险总体表现不明显,该行贷款结构中,短期占各项贷款85.36%,信贷资金能够短期及时收回;二是不断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对各业务条线的流动性进行及效识别、监测,确保满足流动性需求;三是制定防范支付风险预案,与主发起行、主发起行设立省外八家村镇银行、汪清和润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和润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朝阳和润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流动互助协议》,有效防范和化解突发的支付风险。四是建立应急处置机制,2022年制定《东山润鑫村镇银行风险防控报告制度》、《东山润鑫村镇银行流动性风险防控应急演练》并开展2次集中取款演练及流动性风险演练。截至2022年12月末本行未发生重大流动性风险,不存在潜在重大流动性风险。
      本行流动性主要监测指标符合核心监管指标要求且有所改善,流动性资产主要由现金、存放央行、同业存放、一个月内到期的贷款等易变现资产组成,占总资产的29.35%,资产的流动性较强,流动性风险较小。
      流动性比例:                            单位:%
      监管指标 监管标准 2022年末 2021年末
      流动性比例 ≥25% 74.61% 59.74%
      (四)声誉风险管理。本行已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公司治理及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舆情管理办法》及《东山润鑫村镇银行流动性及舆情监督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对声誉风险管理的定义与分类、组织架构和职责权限、原则与政策要求、声誉风险事件的监测、识别、评估、预警、报告、声誉风险事件的处置与考核、声誉风险的检查与监督等作了明确规定,对职能部门进行了职责分工,主动、有效地防范声誉风险和应对声誉事件,减少对社会公众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一是建立声誉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制定《东山润鑫村镇银行声誉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保障声誉风险事件能够得到迅速识别、报告、决策和响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声誉事件进行情景分析,制定预案并开展演练。本行已制定集中取款应急演练预案、流动性风险应急演练预案、网络大额集中转账应急预案、声誉风险应急演练,并多次开展演练。二是强化舆情管控和声誉风险主体责任,《东山润鑫村镇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中规定,董事会负责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建立全行声誉风险管理体系,监控全面声誉风险管理的总体状况和有效性,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负责建立和完善适用于本行的声誉风险管理机制、办法、相关制度和要求,内容包括风险排查、分级管理、应急处理、投诉处理及监督评估、信息发布及归口管理等。三是加强与当地政府、公安网监部门、新闻主管部门、主流媒体建立沟通渠道,邀请公安部门人员到我行开展警示教育,加强警银协作工作。2022年度本行未发生声誉风险事件。
      (五)操作风险管理。本行已在《东山润鑫村镇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中建立操作风险管理机制,对操作风险识别、预警、计量、控制和化解做出相关规定及说明,有效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操作风险。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基本目标是在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加强内部控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操作风险衡量方法、管理工具及政策体系,减少或缓解操作风险损失,将操作风险控制在适当水平,为业务发展提供健康的内部运营环境。操作风险管理应以业务持续性管理和应急管理为补充。通过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保证本行在发生紧急事故时,可及时应变,采取措施,使业务得以继续运作,将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与此同时,应稳步推进业务持续性管理体系的规划和建设,建立和完善恢复服务和保证业务连续运行的备用机制。本行的操作风险管理以强化内部控制和落实合规管理为基础,并以内部审计监督为后盾,实施三道防线的层次化管理。前台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及科技保卫部门作为防范操作风险的第一道防线,是本部门/条线操作风险的直接承担者和管理者,负有对操作风险进行管理的第一责任;风险合规部和综合财务部作为防范操作风险的第二道防线,负责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操作风险管理工具的开发和相关操作风险管理工作的统筹、支持和督促工作,负责强化合规管理和内控管理,为操作风险管理的落实提供支持;稽核审计部作为防范操作风险的第三道防线,负责对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审计,并依照规定揭示和报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有关案件进行查处和责任认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各条线各司其职并加强联动和对接,统一工作重点、协调工作措施、分享工作成果,共同促进本行操作风险管理能力的有效提升。执行上不存在制度执行不到位,业务操作相互推诿,造成业务操作流程脱节,监督制约失效。本行每年度均开展员工行为排查工作,结合家访,员工均签订合规经营承诺书,不存在员工因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不端正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六)战略风险管理。本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财务支出决策、大额资金管理均通过支部委员会前置研究讨论。本行始终坚持支农支小的市场定位,涉农及小微贷款占比均已达标。本行建立对本行经营管理活动有效实施风险识别、计量、评估、监测和缓释的内部控制体系,并逐年稳步推进对本行内部控制的合规性、有效性的评价,使之在业务实践中持续加以完善,以促进本行各项业务稳健、持续发展。本行发展战略、经营目标和其它资源变化等情况,定期(通常为每年)对内控制度重检与修订。
      五、关联交易事项
      本行已严格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1号)、《关于做好<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要求>实施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2〕69号)有关要求,修订《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并于2022年6月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本行无发生超过500万以上关联交易。本行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对本行内部人及其关联方、持股5%以上法人股东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贷款的授信。报告期内,本行的所有关联方贷款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及本行规定的贷款条件、审核程序发放贷款,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定价按照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办理,符合诚信、公允原则。2022年,本行关联交易共计1笔、余额50万元,该笔贷款占比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均为一般关联交易。      
      六、反洗钱业务
      2022年,本行在各级监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通
      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扎实有效开展反洗钱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年未发现洗钱案件,未出现反洗钱信息泄露事件。一是成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是本行反洗钱工作的领导机构,日常工作中能够严格规范反洗钱专管员、操作岗、复核岗等岗位设置与分工,对反洗钱业务条线层层把关,有效预防了洗钱活动。二是认真落实“断卡行动”工作要求,贯彻落实手机号码实名制、柜面新开户风险识别要求、非法买卖银行账户警示提醒、对涉案账户和涉案人员进行强化管控等工作,有效防范账户风险。三是通过与监管部门配合和行内自发宣传相结合,向公众开展多样式的反洗钱宣传,有效提高了全行员工及社会公众对反洗钱的认识,树立良好的反洗钱意识,营造了良好的反洗钱氛围。四是对全体员工进行系统的反洗钱培训,培训项目包括新员工培训,高管培训,“一把手”授课,一线员工培训,反洗钱知识培训,反洗钱风险提示,反洗钱内控制度学习等,有效提高了员工反洗钱工作的意识和业务技能。五是严格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及时上报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并妥善保存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六是定期开展反洗钱业务检查和内部审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和跟踪督导。
      七、不良贷款管理情况
      至报告期末,本行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为486.93万元,占比1.62%。主要管理措施:一是严把贷款准入关,从源头上控制新增不良贷款。二是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压降不良贷款。三是多措并举,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和处理力度,2022年,全行累计清收处置五级分类不良贷款287.70万元,其中现金收回102.69万元,核销处置93.70万元,其他调整91.31万元。
      八、机构及人员管理
      2022年末,本行共两个营业机构,分别为营业部及道周支行。2022年末,本行共有职工43人。其中高管人员4人,机关人员16人,营业网点人员23人。
      年龄结构与学历结构:               单位:人、%
      项目 人数 占比 项目 人数 占比
      30岁以下 19 44.19% 大学本科 27 62.79%
      31-40岁 16 37.21% 大学专科 13 30.23%
      41-50岁 6 13.95% 中专 3 6.98%
      51岁以上 2 4.65% 其他 0 0%
      九、股东变动和股东情况
      2022年末股东共计12名,其中法人股12名。2022年度股东变更情况如下:
      原福建裕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将持有本行150万股、占比5%的股权转让东山县宏祥饲料有限公司。2022年8月1日漳州银保监分局下发《漳州银保监分局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股权变更的批复》(漳银保监复〔2022〕66号),同意东山县宏祥饲料有限公司股权变更,2022年8月12日本行完成股东股权证变更,2022年9月16日完成海峡股权交易中心股权变更登记,2022年10月14日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内资公司变更登记业务、章程修正案变更手续,现已完成股权变更所有相应手续。
      股东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冻结股份数量
      1 延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30 51% 0
      2 诏安县东祥建材有限公司 180 6% 0
      3 漳州市萤火虫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180 6% 0
      4 漳州市东新亨立餐饮有限公司 150 5% 0
      5 东山县宏祥饲料有限公司 150 5% 0
      6 东山县华信食品有限公司 150 5% 0
      7 福建东山海源水产有限公司 120 4% 0
      8 福建省东山县林峰贸易有限公司 120 4% 0
      9 东山县正达混凝土有限公司 120 4% 0
      10 漳州市恒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120 4% 0
      11 武汉市天长经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20 4% 0
      12 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村镇创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60 2% 0
      十、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姓名 出生年份 性别 职务
      1 张文彬 1968年 董事/董事长
      2 武光昆 1969年 董事
      3 周永梅 1974年 董事/副行长
      4 杨典猛 1965年 董事
      5 林细春 1972年 董事
      6 林成范 1972年 监事/监事长
      7 洪菲菲 1985年 职工监事
      8 柳丽魁 1981年 监事
      9 蔡良平 1983年 副行长
      十一、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
      1.公司治理架构

      (二)股东大会
      2022年度,本行共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和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如下:2022年4月20日本行因董事变更,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共审议2项议案,分别为审议《关于王铁军同志辞去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董事等职务的议案》;审议《关于选举张文彬同志为东山润鑫村镇银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6月26日召开,共审议9项议案,分别为审议关于修订《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2至2024年三年经营发展规划》的议案;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2年呆账核销计划》的议案;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听取并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的议案;听取并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的议案;听取并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听取并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1年度工作总结及2022年度工作安排》的议案;听取并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听取并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监事会2021年度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流动性风险管理履职情况的报告》的议案。会议听取7项通报,分别为听取《福建裕华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股权司法拍卖后续进度说明》的通报;听取《稽核调查意见书》漳银保监发〔2022〕3号的通报;听取《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其评估报告;听取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1年度董事履职情况综合评价报告》;听取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1年度监事履职情况综合评价报告》;听取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1年度高管人员履职情况综合评价报告》;听取《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1年度关联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报告》。符合《公司法》及本行《章程》规定。
      (三)董事会
      2022年度本行共召开6次董事会,1次临时董事会,具体为2022年3月31日本行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24项议案,分别为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董事会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的议案》;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授权书的议案》;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董事会调整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结构及成员的议案》;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董事会下设委员会新增数据治理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制定2022—2024年三年经营发展规划的议案》;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1年度工作总结及2022年度工作安排的议案》;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1年财务决算总结及2022年财务预测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接收东山县宏祥饲料有限公司投资入股的议案》;审议《关于报告东山润鑫村镇银行存款保险评级事项的议案》;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1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2021年工作总结报告及2022年工作计划的议案》;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1年“三农”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的议案》;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2年呆账核销计划的议案》;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1年度财务审计分析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制订<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章程>的议案》;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1年度稽核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1年度声誉风险审计评估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1年度信贷资产分类检查与评估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1年绩效薪酬管理稽核检查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1年关联交易稽核检查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关联人名录的议案》;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2年第一批呆账核销的议案》。听取4项通报,分别为听取《稽核调查意见书》(漳银保监发[2022]3号);听取《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联合检查发现问题》(东山监管组);听取“原股东“福建裕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股权拍卖结果”;听取《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1年度的监管意见书》。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2项议案,分别为审议《关于王铁军同志辞去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董事等职务的议案》;审议《关于提名张文彬同志为东山润鑫村镇银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候选人的议案》。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3项议案,分别为审议《关于选举张文彬同志为东山润鑫村镇银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审议《关于调整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董事会下设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代为履行行长职责的议案》。2022年4月28日召开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2项议案,分别为审议《东山润鑫村镇银行关于2021年度信息披露报告的议案》;审议《东山润鑫村镇银行关于设立综合管理办公室的议案》。2022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7项议案,分别为审议关于修订《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2年至2024年三年经营目标发展规划》的议案;审议关于《调整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结构及成员》的议案;审议关于修订《东山润鑫村镇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关于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审议《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1年度关联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听取10项通报,分别为听取《东山润鑫村镇银行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修订《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风险尽职免责制度》的通报;听取关于制定《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的通报;听取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1年度董事履职情况综合评价报告》;听取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1年度监事履职情况综合评价报告》;听取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1年度高管人员履职情况综合评价报告》;听取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1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履职情况报告》;听取《稽核调查意见书》漳银保监发〔2022〕3号;听取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非现金营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整改及预算方案》的通报;听取关于《调整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告》。2022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5项议案,分别为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2年上半年经营情况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调整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结构及修订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关于《建立健全计财运营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关于《拟选聘方卓强同志为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行长人选》的议案;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2年第二批呆账核销》的议案。听取5项通报,分别为听取关于《漳州银保监分局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股权变更的批复》(漳银保监复〔2022〕66号)的通报;听取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1年度监管评级情况》的通报;听取关于《漳州银保监分局办公室关于辖区村镇银行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监管评价的通报》(漳银保监办发〔2022〕120号);听取关于《漳州银保监分局办公室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监管评价的通报》(漳银保监办发〔2022〕137号);听取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存款保险评级事项的通报》。2022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12项议案,分别为审议关于《修改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方案》的议案;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2年前三季度经营情况》的议案;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2年第三批呆账核销》的议案;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车辆拍卖》的议案;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2年前三季度“三农”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总结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1年洗钱风险自评估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2年度流动性风险偏好》的议案;审议《东山润鑫村镇银行关于成立党务办公室》的议案;审议《东山润鑫村镇银行关于成立董事会办公室》的议案;审议关于修订《东山润鑫村镇银行信贷基本制度》的议案;审议关于修订《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贷款五级分类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关于修订《东山润鑫村镇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的议案。听取3项通报,分别为听取关于《东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22]53号)的通报;听取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关于流动性风险管理专项审计报告》的通报;听取《漳州银保监分局关于方卓强任职资格的批复》(漳银保监复〔2022〕113号)。
      董事履职情况
      董事姓名 任期起始年月 参加董事会情况 是否在他行任职 是否担任专门委员会负责人
      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王铁军 2014年10月至2022年4月 1 1 0
      张文彬 2022年4月至今 5 5 0
      周永梅 2016年3月至今 6 6 0
      武光昆 2018年7月至今 6 6 0
      杨典猛 2014年10月至今 6 6 0
       
      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情况表
      序号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专门委员会
      负责人
      担任委员会现职起始年月 在法人机构担任其他职务 委员人数 独立董事人数
      1 发展战略管理委员会 张文彬 2022年4月 董事、董事长 5 0
      2 提名及薪酬管理委员会 张文彬 2022年4月 董事、董事长 3 0
      3 风险合规管理委员会 周永梅 2022年3月 董事、副行长 3 0
      4 “三农”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委员会 张文彬 2022年9月 董事、董事长 5 0
      5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张文彬 2022年4月 董事、董事长 5 0
      6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林细春 2022年3月 董事 3 0
      7 数据治理管理委员会 杨典猛 2022年3月 董事 3 0
      8 审计委员会 周永梅 2022年3月 董事、副行长 3 0
      9 流动性应急及舆情监督管理委员会 杨典猛 2022年3月 董事 3 0
       
      2022年度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发展战略管理委员会本年度共召开2次会议,议题分别为审议关于修订《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2至2024三年经营发展规划》的报告;审议《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我行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
      2.提名及薪酬管理委员会本年度共召开4次会议,分别审议提名林成范为东山润鑫村镇银行监事会监事长;提名张文彬为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关于代为履职行长的报酬;提名方卓强为行长候选人。
      3.风险合规管理委员会本年度共召开2次会议,审议2022年不良贷款核销计划;2022年不良贷款核销明细。
      4.“三农”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委员会本年度共召开2次会议,议题为总结2022年上半年“三农”与小微企业金融;总结2022年下半年“三农”与小微企业金融。
      5.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本年度共召开2次会议,议题为审阅《东山润鑫村镇银行关消费者权益保护自查报告》、总结行长接待日工作对202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相关意见;部署2022年“金融知识普及月”相关工作、开展侵害个人信息权益乱象自查自纠工作。
      6.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本年度共召开2次会议,议题为关于关联交易制度及系统问题的整改;修订《东山润鑫村镇银行关联交易关联办法》。
      7.数据治理管理委员会本年度共召开2次会议,议题分别为汇报《开展金融统计源数据治理自查工作》;汇报《关于开展EAST数据质量排查工作》的报告。
      8.审计委员会本年度共召开2次会议,议题分别为听取《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报告、通报福建普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行2021年度外部审计情况及评估报告、通报并学习《漳州银保监分局办公室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监管评价的通报》各委员讨论学习通报中提及的问题及要求。
      9.流动性应急及舆情监督管理委员会本年度共召开2次会议,议题分别为关于在流动性应急演练中增加网络转账等情景应对演练、讨论《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2年度流动性风险偏好》。
      (四)监事会
      2022年度本行已召开4次监事会例会,具体如下:2022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2项议案,分别为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工作报告及2022年工作计划的议案》;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监事会补选林成范为监事长的议案》。2022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4项议案,分别为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监事会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审议《东山润鑫村镇银行监事会关于调整监事会下设委员会结构及修订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关于制定《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的议案;审议关于修订《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风险尽职免责制度》的议案。听取10项通报,分别为听取《稽核调查意见书》漳银保监发〔2022〕3号;听取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财务预算的报告》;听取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1年度工作总结及2022年度工作安排的报告》;听取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2年呆账核销计划》的通报;听取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其评估报告;听取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非现金营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整改及预算方案》的通报;听取《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1年度关联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听取关于修订《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2年至2024年三年经营目标发展规划》的通报;听取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通报。2022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2项议案,分别为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监事会2022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1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检查报告》的议案。2022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1项议案,审议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监事会2022年前三季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五)高级管理层
      2022年高级管理层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持续创新普惠金融产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针对小微企业、“三农”客户贷款难问题,推出“润鑫乡风文明信用贷”“润鑫产业兴旺补充贷”等多款信贷产品,贷款产品丰富,办贷方式灵活。同时,为加强小微企业信贷支持解决客户差异化金融需求及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十二、董事会报告
      2022年是东山润鑫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经营转型取得重大突破的一年。在各方股东单位的关心支持下,董事会切实履行《公司法》及本行《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凝心聚力,锐意进取,努力维护本行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保障2022年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一)业务经营及主要指标运行情况
      2022年,本行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章程》及监管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以时不我待的精神,敢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效督导经营层执行董事会决议,主要业务及经营指标运行良好。
      一是各项存款增势良好,增量再创新高。截至2022年12月末,本行各项存款余额36,420.69万元,比年初增加9,322.76万元,增幅34.40%。其中:单位存款余额5,200.84万元,占比14.28%,比年初增加2,787.08万元,增幅115.47%。居民储蓄存款余额31,219.85万元,占比85.72%,比年初增加6,535.68万元,增幅26.48%。
      二是贷款实现稳健投放,结构有所优化。截至2022年12月末,本行各项贷款余额30,055.04万元,比年初增加1,730.42万元,增幅6.11%。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023.23万元,比年初增加1,118.68万元,增幅11.29%。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笔数165笔,金额5,666万元。支农支小贷款余额28,620.88万元,占比95.23%。
      三是财政资金补贴全部争取到位。2016年至2017年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市县补贴部分311万元余款,已于今年度争取全部拨款到位。
      四是资产负债态势良好。截至2022年12月末,本行资产总额42,744.83万元,比年初增加7,930.59万元,增幅22.78%;负债总额37,899.09万元,比年初增加7,624.82万元,增幅25.19%;所有者权益总额4,845.74万元。
      五是经营效益持续提升。截至2022年12月末,本行各项业务收入3,035.42元,各项业务支出2,585.19万元。利润总额584.84万元,实现拨备后净利润450.23万元。
      六是监管指标稳健可控。本行资本充足率18.71%,一级资本充足率17.65%,优质流动性资本充足率297.39%(不低于100%),流动性比例74.61%(不低于30%),核心负债比例67.11%(不低于60%),流动性缺口率33.10%(不低于-10%),流动性匹配率184.42%,存贷比82.52%,资产利润率1.16%,资本利润率9.59%,支农支小占比95.23%,不良贷款率1.62%,拨贷比3.66%,拨备覆盖率225.87%。
      (二)2022年的主要工作
      1.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一是积极筹建党支部,从源头上整治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问题。2022年4月,本行实行高管人员交流,本行董事长调整,新任班子高度重视党的领导工作,积极推进本行党支部的筹建工作,于2022年5月23日向属地东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委申请成立党组织,同年5月27日得到上级党委的批复,并按照规定程序召开党支部成立大会正式成立中共东山润鑫村镇银行支部委员会。自党支部成立以来,本行不断致力于探索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积极推动党建工作融入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发展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动,在支持“三农”、服务“小微”中展现责任担当。本行今年明确了以党支部会议为决策核心,董事长总揽全局、把握政策方向,行长主抓全面经营管理,监事长开展各项监督工作,副行长作为行长助手协助行长工作,“三会一层”围绕“全行经营管理”这一中心运行。
      二是按照本行的主业、规模、行业特点,确定了党支部前置研究讨论的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上级党委重大决定;战略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方针、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等11项内容。
      三是经营层拟决策的重大问题,明确了党支部有关会议参与决策的主要程序进一步完善了党支部参与决策的程序,明确规定在提交党支部会议决策前,根据法律法规及本行自身的有关规定,可区分决策事项的不同性质,相应履行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专家咨询、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法律审查、安全风险及社会稳定评估等工作程序,形成相关报告、意见或结论,提交会议,作为党支部会议决策的参考依据。
      四是配套出台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事项包括重大战略规划类等七大类别共32项;党组织研究决定事项包括加强党的建设等三大类别共22项内容。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使党组织发挥的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在决策程序上,进一步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经营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必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营层作出决定。
      2.持续提升董事会及下设委员会履职效能。
      一是按规定组织召开股东会及董事会。2022年,董事会组织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及临时股东会各1次;组织召开6次董事会,1次临时董事会,累计审议55项议案,听取22项通报。具体为2022年3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24项议案,听取4项通报;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2项议案;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3项议案;2022年4月28日召开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2项议案;2022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7项议案,听取10项通报;2022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5项议案,听取5项通报;2022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12项议案,听取3项通报。 二是调整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结构。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指引》《福建银保监局办公室转发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强化治理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的意见》(闽银保监办发〔2019〕6号)重新调整董事会下设委员会成员结构,并修改相关议事规则,2022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结构及修订议事规则》的议案,现本行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包括发展战略管理委员会、提名及薪酬管理委员会、风险合规管理委员会、“三农”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数据治理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流动性应急及舆情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全部为董事。三是确保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各司其职,有序开展工作。
      3.规范股权及关联交易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一是制定《东山润鑫村镇银行关于股权和关联方数据质量及穿透情况专项整改方案》,抓好股权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按照穿透原则进一步排查整治虚假注资、违规代持、利益输送等深层次高风险问题,持续做好股权和关联交易专项整治工作。2022年专项整治共发现股权和关联交易问题1个,目前已整改1个,整改完成率100%。二是加强大股东,特别是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明确大股东不得超越权限干预机构董事会、高管层履行职责,切实防止大股东操纵和掠夺公司,本行主要股东已就股东声明类、合规类、尽职类等做出承诺。三是完成全部股东股权托管任务。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办理12家股东全部股份的集中登记托管,托管股本为30,000,000股,确权股权30,000,000股,确权比例100%。四是建立中小股东沟通协商机制,按时召开股东大会,中小股东享有表决权、发言权等,本行鼓励中小股东沟通协商,支持股东间就行使权利开展正当的沟通协商。支持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与本行间的沟通对话机制,支持股东就自身重大关切向本行问询。五是严格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1号)、《关于做好<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要求>实施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2〕69号)有关要求,修订《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并于2022年6月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按照《中共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保险机构股权和关联方数据质量及穿透情况有关问题的通报》(银保监办便函〔2022〕908号)更新完善股东关联方信息名录。
      4.全面修订公司章程,抓牢制度之基,夯实经营之本。
      随着监管形势的变化及本行的经营发展,本行章程部分内容相对滞后,已不符合实际需求,无法适用本行发展战略及经营发展要求,例如本行章程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不实行累积投票制。”、“本行设董事长兼行长一名,副行长若干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本行董事会在主发起行的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村镇银行监管指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及《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规定对章程进行全面修订,摒弃不实行累积投票制及董事长兼任行长等规定,新修订的章程将业务经营管理各个环节融入党的领导,明确党的领导地位,更加科学、合理,符合监管规定,符合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需求,符合新的公司治理发展要求。目前,关于《修改东山润鑫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方案》的议案已于2022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完成提交2023年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准备。
      5.加强利益相关者权益保护工作,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一是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2022年11月28日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管理委员会召开2022年下半年工作会议,明确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本行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二是本年度重新修订《东山润鑫村镇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东润村银发[2022]139号),明晰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责任,董事会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从总体规划上指导高级管理层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审议高管层提交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监督、评价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执行情况。高管层负责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目标,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机制和流程,授权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检查和考核评价,每年向董事会报告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落实情况。三是消保部门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机制能够满足履职需要,能够有效促进本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本行消保部门每年度向董事会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及第二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汇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度消保部门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东山润鑫村镇银行2021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报告及2022年工作计划》,同时董事会下设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听取各项消保工作,能有效指导本行各部门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6.成立董事会办公室,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
      根据本行《公司章程》规定,2022年1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东山润鑫村镇银行关于成立董事会办公室》的议案,明确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筹备、信息披露,以及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其他日常工作。以董事会办公室为牵头部门,建立在线工作联络群,加强部门工作联动,实现沟通在线、协调在线、组织在线,推进股东会、董事会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7.抓企业文化建设,重视员工发展需求。一是广泛开展企业文化深植,把推动企业精神和文化导向与业务经营、风险控制、企业形象、文明单位创建紧密结合,加强企业文化宣传、开展合规文化培训。二是坚持党管干部,以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重视培养为指导思想,建立人才储备库,强化“能上能下”的选拔和淘汰机制,促进管理队伍“新陈代谢”。
      十三、监事会报告
      东山润鑫村镇银行监事会充分发挥监事会工作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带领稽核审计部认真履行章程赋予的职责。现将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一)发挥监督作用,完善法人治理
      2022年共组织召开4次监事会,监事长或监事会成员列席参加:6次董事会(含1次临时董事会)、57次行务会、88场贷审会、2次发展战略管理委员会,4次提名及薪酬管理委员会、2次风险合规管理委员会、2次“三农”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委员会、2次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次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次数据治理管理委员会、2次审计委员会、2次流动性应急及舆情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发展战略制订、经营决策、 重要人事任免,规范经营行为、风险防范等方面,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积极提出建议并认真研究解决方案和措施。
      2022年度稽核审计部开展稽核检查共计32次。其中总行业务发展部及道周支行信贷部门开展信贷检查14次(含关于非房贷类资金违规流入限制性领域的排查、新发放贷款抽查、问题贷款、不良贷款及核销贷款的尽职调查及责任认定等),总行营业部及道周支行营业室常规业务检查6次(检查项目为五道防线检查、突击接管、贷后管理、查库、员工排查、对账工作、柜面业务抽查等),专项检查12次(含流动性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声誉风险、信息科技风险等),其他临时性检查7次(含2022年度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检查、自助设备异常取款排查、离任调岗审计等)。离任审计调岗及离职人员合计18人次;强制休假审计1人次,审计结果为称职;开展家访及履职回避检查,未发现违反履职回避相关要求的问题;年度开展2次员工征信排查工作,信用卡使用5000元以上员工均提交使用情况说明,针对部分负债较高的员工,由监事长对其开展谈话,要求员工合理消费、降低负债;年度检查发现问题如信贷资金违规流入限制性领域、贷款三查未尽职、五道防线回放时常未达到要求、银企对账率未达标等问题,共处罚109人次,稽核罚款金额合计58060元。
      (二)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绩
      1.组织召开监事会相关会议。2022年共组织召开4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10项工作议案,议题内容包含监事会相关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
      2.牵头开展高管人员履职行为评价。开展高管人员履职行为评价工作,本次评价对象为董事会成员5名、监事会成员3名,高级管理层人员5名,共评价13人次。
      3.督促落实四项制度。2022年应轮岗11人,实际轮岗12人,轮岗率100%。已强制休假1人。
      4.加强内部检查工作,提高监督能力。2022年度监事会带领稽核审计部开展稽核检查共计32次。其中总行业务发展部及道周支行信贷部门开展信贷检查14次(含关于非房贷类资金违规流入限制性领域的排查、新发放贷款抽查、问题贷款、不良贷款及核销贷款的尽职调查及责任认定等),总行营业部及道周支行营业室常规业务检查6次(检查项目为五道防线检查、突击接管、贷后管理、查库、员工排查、对账工作、柜面业务抽查等),专项检查12次(含流动性管理、关联交易管理、声誉风险、信息科技风险等),声誉风险检查发现及其他临时性检查7次(含2022年度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检查、自助设备异常取款排查、离任调岗审计等)。离任审计调岗及离职人员合计18人次;强制休假审计1人次,审计结果为称职;开展家访及履职回避检查,未发现违反履职回避相关要求的问题;年度开展2次员工征信排查工作,信用卡使用5000元以上员工均提交使用情况说明,针对部分负债较高的员工,由监事长对其开展谈话,要求员工合理消费、降低负债。
      5.严格问责及监督,跟进整改工作。一是在开展内部检查的基础上,及时建立整改台帐并落实问责处罚,年度检查发现问题如信贷资金违规流入限制性领域、贷款三查未尽职、五道防线回放时常未达到要求、银企对账率未达标等问题,共处罚109人次,稽核罚款金额合计58060元。二是对外部通报问题均逐项建立问题整改台帐,对照问题清单逐项核查整改措施,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6.牵头开展深化内控合规管理建设相关自查工作。根据“深化内控合规管理建设”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我行制定工作方案,监事会携稽核审计部牵头开展内控合规管理相关自查工作。本次自查发现问题如未按规定开展五级分类工作等问题,已开展相关整改措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