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8日 |  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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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制高息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 一、非法集资的危害
      (一)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买单,损失自己承担
      非法集资的第一大危害,就是让参与者遭受钱财损失。正所谓“你想拿人家的息,人家想吞你的本”。大部分的非法集资,都会许诺投资人超高的回报,千方百计诱惑投资人的钱款。而当犯罪分子拿到钱后,根本不可能通过正常的生产经营来偿还利息,唯一的办法是通过用后续投资人的钱来归还前期投资人的本金和利息。随着卷入非法集资的人数不断增加,需要偿还的本金和利息也将随之成倍放大。而当犯罪分子无法招揽足够的新人来为旧投资者买单时,后续投资人的本金和利息将无法得到归还。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在取缔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个人非法所得需归还,严重者需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集资活动中,个人非法所得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参与非法集资所得的利息,另一部分是为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这些费用绝大部分并非来自于企业真正的生产经营成果,而是来自于自身或者其他投资者的本金返还,不属于正当所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公安部今年3月联合出台《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一)广大群众在生活中遇到下列情况,应多留一个心眼,多加防范,避免钱财损失:
      1、车站、公园、医院、酒店、广场附近派传单的,且只派给老年人的;
      2、陌生人套近乎,嘘寒问暖,关心程度胜似亲人的;
      3、名义上组织免费旅游、参观、茶话会等活动,实际介绍投资项目的;
      4、打着“高科技产品”、“新兴行业”、“国家支持项目”、“境外上市”等旗号,宣传鼓动投资的;
      5、身边有亲戚、朋友、老乡等“现身说法”,吹嘘相关项目有高额回报,自己已经获利很多的。
      (二)无法判断是否为非法集资,我们应当怎么做?
      1、对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利率看项目承诺回报是否过高,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
      2、通过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明相关企业是否经过正规注册,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等,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有欺诈嫌疑;
      3、如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为名,推销所谓即将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可通过政府网站查阅是否已经批准发行等;
      4、一些影响较大的非法集资犯罪,相关媒体多会进行报道,要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防止不法分子异地重犯;
      5、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商量、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目标;
      6、如果实在无法判断是否为非法集资,还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待了解详情后再做决定,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盲目投资。